►夫妻財產協議
公證為夫妻財產協議之重要法律證據
<基本應備文件>
夫妻雙方之國民身分證(正本及影本各一份)
協議書ㄧ式五份
<有小孩者>
戶口名簿或戶口謄本(小孩與父母關係記載完全者)
<有不動產或貸款須載明清楚者>
不動產或貸款證明
*一般離婚協議應包括項目如下,由於各個的狀況不同,歡迎以mail或傳真將草稿先與公證人溝通,確認所有文件後再行辦理。
<婚前或夫妻財產協議包括之項目>
二人之意願闡明
夫妻財產處理(不動產與相關貸款事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