►無血親證明書:若與大陸地區人民結婚,除須辦妥單身宣誓書外,尚需申辦無血親證明。
<辦理無血親證明書應備文件>
*身分證正本
*印章
*戶籍謄本5-6份(三個月內)
*結婚對象之戶籍地省份、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大陸身分證號碼